2015年4月22日 星期三

深度觀察‖ 連真偽都分不出談何收藏和保護—— 我國文物保護的“零意識”到贗品氾濫的困局



我國的文物保護體制一直是一種行政管理體制,簡單說就是文物以國家所有為主,國家通過文物徵集從民間收集文物,統一分類、分級,由文博系統用於展示,由文物商店系統經營、出口。
建國初期,文物出口由外貿部門主管,意識不到位,管理不善,不管什麼文物可能說賣了就賣了;後來國務院開始重視文物保護,成立了圖博口領導小組,1974年國務院轉發《關於加強文物商業管理和貫徹執行文物保護政策的意見的通知》,規定“對珍貴的文物應一律禁止出口。對時代較晚、有大量复品、又無收藏價值的一般文物,可適當地組織出口” ,但要採取'少出高匯,細水長流'的方針,有計劃地組織出口。但是,實際上執行的也不理想。直到80年代末,外貿批量文物出口才在文件層面才叫停。

1982年,我國出台了《文物保護法》,外貿部門的文物移交文物部門,開始建立專門的文物管理、保護體系。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保護為主、搶救第一”成了文物立法的第一要義,其實是要先還歷史欠帳,進而才能有餘力再搞“合理利用”。
因為沒有國內市場,直到80年代,民間文物一直是“零價值”,國家鼓勵“以舊換新”,文物被民間視同廢品,政府還專門發文強調要注意在廢品堆裡可能刨出來文​​物,應該及時轉交文物管理部門,可見民間文物保護也是“零意識”。
“煉銅、造紙和廢品收購等部門,不要把文物當廢品處理,應當配合文物部門進行揀選”這一在廢舊物資中揀選文物的規定,在現行的《文物保護法》裡還保留著。


缺乏經濟來源、仰賴財政支持的文物行政管理,從文保單位到館藏文物,一直遭受各種渠道的流失、失竊,而且得不到足夠的保護,自然腐蝕就足以導致毀壞,而且還有大量的文化遺產得不到文保認定。
直到80年代末,民間收藏重生,收容了大量流浪文物。最初,古玩攤點零星出現在花鳥市場中,最早一批收藏家在文物商店門口等著收十里八鄉送到城裡、被文物商店拒之門外的老物件。1992年第一次北京國際拍賣會一鎚敲響了藝術品拍賣的開端,這場拍賣會拍出了300多萬元的成交額,比全國文物商店加起來賣得還多:文物終於又值錢了,而且竟然這麼值錢。從此,民間掀起“收藏熱”,古玩市場開始逐漸發展起來。

九十年代,當齊白石、張大千一張畫賣出200萬元時,民間收藏開始風生水起,甚至帶動了海外文物回流。但是,相對龐大、正統的文博體系,民間收藏顯得五花八門、魚龍混雜,官員、名流、平頭百姓、古玩店主、境外商人,都從事收藏,但是後來逐漸分裂,其中一部分取得了法律地位,如拍賣公司、文物商店;一部分取得了商業地位,如馬未都、劉益謙等以收藏家身分的成名;一部分取得了文化地位,如開辦博物館、申辦文化基金。這些都算是修成了“正果”,與市場接軌,或者與體制接軌,最終將成為逐漸發展起來的文博產業的市場力量。
在古玩市場形成直到藝術品金融化的大環境下,相當部分的基於個人興趣的收藏家,只買不賣或者偶爾交易以藏養藏,被市場邊緣化了。
收藏始終是應該以“物”為基礎的,始終要以是否佔有有價值的收藏品來衡量收藏家的層次。最初,古玩行還有比較公平的規矩,即誰的貨更好,誰就倍儿有面子,地位得到圈內的認可。在傳統的古玩行里,再牛的古玩店主,一件國寶來到屋子裡,一屋子東西都黯然失色。但是,到了魚龍混雜的全國大市場上,競爭規則就變了,因為絕大多數的公眾是不懂收藏的,所以無良商人可以爭著說自己的東西才是最好的,而只有掌握話語權的玩家,才能取信於公眾。


市場經濟帶來的最大的衝擊就是,對古玩並不了解、看熱鬧的人太多了,質量和價格都不透明,不公平交易的土壤非常肥沃。
首先,人以知為貴。一個不管因為什麼原因變成了名流的人士,巧舌如簧,公眾就信了,就成了“專家”;其次,物以知為貴,不管是什麼東西,只要炒作,價格就上去了。
現在還有一個觀點,文物只要是在海外拍的就好。實際上,海外拍的以普品和國內過去的贗品為多,珍品根本沒有想像的那麼多。但遠來的和尚會念經,在現在商業社會就有商人專門“定位”於“海外鍍金”的市場,回流一件火一件,國外有的拍賣會幾乎是把圓明園當成某種品牌,只要舉辦圓明園文物拍賣,來的人就多,價格就高,明著坑中國人。


古玩市場是一個典型的檸檬市場,特點是越是叫賣的歡的,越是有問題。反過來,不是專家,休想買到值得的東西,因為真知道自己的東西好的、難得的,人家不賣。“好東西不出手”是收藏圈的一貫的傳統。所以,能買到什麼東西,一向是件隨緣的事。但是反過來,古玩市場一旦成了大市場,再這麼搞就缺乏可持續性,時間不久就沒人願意來買了,會造成市場萎縮。
傳統上,古玩市場就不是一個童叟無欺的地盤,而是一個“買者自負”的競技場所。當奇貨可居,越來越多的“棒鎚”進入這個領域,專家互相撕咬起來,而且往往越是假專家撕咬的越歡,給公眾的印象就是整個行業不靠譜,就導致整個市場喪失了公信力。類似的例子如奶粉三lu門鬧出來以後,整個國產奶的行業都倒掉了。
再沒幾年,第一代逛花鳥市場的收藏家因為家庭、後代的原因,可能沒人支持他的興趣,因此會出手大批藏品。這個時候如果趕上一個“牛奶市場”一樣的慘淡年景,那可就撓頭了。



檸檬市場只有一條路可救,就是發展專業化,將鑑定、投資的任務交給有能力的機構。但是,這一解藥遇到一個攔路石,就是現行模糊不徹底的“文物認定制度”。
一般來說,市場遭遇暴風,我們習慣於由官方機構“給說法”,可是,在古玩這個市場上,文物官方機構還真給不出說法來。
文物行政管理,使得政府壟斷了一項重要的權力:文物認定權。文物認定權是鑑定真古玩、排除贗品出市場的一項重要權力,傳統上是有聲譽的收藏家、古玩商等人擁有的。但在現行法律體系中,文物認定權被賦予了文物主管部門,文物主管部門又把這項權力委託給了文博機構;而文博機構,由於兩大原因,拒不接受民間的文物鑑定:
一是主觀意願的問題責任大、壓力大,卻難以衡量政績的事情,機構沒有動力抓好,也就是說缺乏做好這項公共服務的製度支持。
二是客觀能力的問題,文博機構也沒有文物鑑定的能力,體制內專家對文物的文化內涵研究的多,懂“鑑真”,但是“鑑假”不在行,沒有混過古玩市場就沒見過贗品,沒受過這方面的訓練、做不到。


文物認定,本質上是一項行政權力,也是一項公共服務。如果文博體系和文物行政部門不能履行這一義務,首當其衝受到傷害的倒不是收藏家、私權利,而是國家文博事業的大局。
鑑定能力的缺失對收藏家本身沒什麼危害,因為多年來收藏家都是“買者自負”,一開始買錯了就歷練到有一天能買對為止。但是,對於文博事業與文博產業來講,這將釀成不治之症。
一是公益的博物館體係受到根本信譽損害因為博物館如果對真品沒有把握,研究和展示就如同沙上築城,損害一國的文化形象,現實中就有許多博物館買假、買到有爭議的高價收藏品的例子,如2003年故宮從嘉德拍賣行購進2200萬元的《出師頌》,就引發了文博界巨大的爭議,認為這一交易問題很大。後來故宮副院長肖燕翼承認嘉德自己的兒子肖洋在嘉德書畫部工作;
二是依賴市場容量增長的文博產業將喪失發展前景鑑定成問題,消費與投資無法拉動,產業化前景自然就看淡。目前,藝術品市場體系已經完全、規模寵大,並且習近平主席夫婦親身帶動發展文化產業,在APEC期間彭麗媛帶與會的外國政要參觀首都博物館精美古代藝術品,習近平在主政福建時就提出要“像愛惜自己的生命一樣保護好文化遺產”。但是,如果文物鑑定不靠譜,真假不辨,連自己的孩子都不認識,談何愛護和保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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