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兩制銀幣是清末自鑄銀元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光緒十年吉林希元將軍鑄造的中國第一套機制銀幣——廠平銀幣,採用的就是一兩制。銀兩是中國傳統的白銀貨幣,值大量少,幾百年來,暢行於流通領域,無論是政府收支方面,還是民間普通交易活動。然而,到了清末,與銀兩單位保持一致的一兩制銀元卻受到了商民的抵制,無法順利地在市場上流通。十餘年來,由於銀元的“兩”或“元”單位問題的不確定,清廷各派為此一直爭論不休。其間戶部、湖北、奉天、吉林,北洋等造幣廠也相繼試鑄過一兩制銀幣,但都因種種原因,皆未被市場認可。這不僅暴露出清末幣制的混亂狀況,而且從一個側面揭示了新興的改良觀念與守舊的傳統觀念的碰撞。
一.一兩制銀元的鑄造背景
自光緒十五年(1889)年張之洞奏准在廣東設廠鑄造銀幣之後,各省紛紛開鑄銀元,式樣平色,都不一致,導致流通困難。且當時所鑄銀元是模仿墨西哥鷹洋,重量為七錢二分,與中國傳統的銀兩制不符,造成了計算困難。為此,其後不久就有人提出幣制改革,建議改鑄與銀兩制相符的一兩制銀幣。
光緒二十二年(1886)九月總理衙門給事盛宣懷奏請改革幣制:“墨西哥國以九成之銀鑄錢,運行中國,易我十成之銀,歲耗以億萬計。近來廣東湖北北洋南洋先後鑄造銀元,分量輕重、悉準墨銀,既不能廢兩為元,各庫出入,及需元寶,必致無銀可鑄。擬請在京師特設銀元總局,以廣東湖北天津上海為分局,開鑄銀幣,每元重京平九成銀一兩,再酌鑄金銀及小銀錢,使子母相權而行。此外,順天府伊胡監察御史王鵬運也提出了改革幣制的建議。
1900年以後,世界銀價暴落,跌至百分之五十至六十,而中國甲午、庚子兩次戰爭所擔負的巨額賠款,合計達六億八千萬兩,折合英鎊一億零五百十八萬一千八百八十四磅。這意味著,中國不但損失了巨額白銀,還有忍受磅虧造成的附加損失。至此,清政府才意識到原有的銀本位制已不能適應時代的變化,到了非改革不可的時候。與此同時,英美各國在商業貿易中,頗感貨幣兌換的不便,為了擴大各自在華的經濟利益,也對清政府施加壓力,迫使其改革幣制。1902年中英簽定的通商行船條約以及其後簽定的中美、中日商約都有統一幣制的規定。
光緒皇帝於光緒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五日頒旨:“時局艱難,財用匱乏,國與民交受其病。自非通盤籌畫,因時制宜,安望財政日有起色。著派慶親王奕、瞿鴻機,會同戶部認真整頓,將一切應辦事宜,悉心經理。即如各省所用銀錢,式樣各殊,平色不一,最為商民之累。自應明定劃一銀式,於京師設立鑄銀錢總廠,新式銀錢鑄成足敷頒行後,所有守納錢糧關稅、厘捐,一切公款,均專用此項銀錢。”
接著,戶部遵旨特設財政處,專門整理財政和著手解決幣制混亂問題,並在天津勘察地勢,積極籌建造幣廠總廠,準備鑄造新式國家銀幣。光線二十九年(1903)戶部造幣總廠試鑄了一兩制銀幣五種,這是清政府為改善財政狀況,統一幣製而試鑄的第一種國家銀幣。光緒三十一年(1905)十月二十三日上諭:“財政處奏酌擬鑄造銀幣分兩成色並行用章程,開單呈覽一折,據稱從前各省所鑄銀元,係屬一時權宜,未可垂為定制。現在明定國幣,擬鑄造重庫平一兩銀幣定為本位;更鑄五錢、二錢、一錢三種銀幣,與現鑄之銅元舊有之製錢相鋪而行等語。整齊圜法為當今財政要圖,著戶部造幣總廠按照所擬章程行知直隸、江南、湖北、廣東各分廠趕緊鑄造,嗣後公私收發款項,均應行用銀幣,以垂定製而昭大信”。
這表明清政府正式認定一兩制銀幣為國幣。光緒三十二年(1906),戶部造幣總廠試鑄了丙午一兩制大清銀幣一套。湖北造幣廠於光緒三十年(1904)在張之洞的提議下試鑄了一兩制銀元一種,北洋造幣廠、奉天造幣廠、吉林造幣廠也相繼試鑄過一兩制銀幣,可以說這些一兩制銀元是清末幣制改革的一個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顯示了清政府進行幣制改革的決心。
二.赫德的金匯兌本位制理論為一兩制銀元的鑄造提供了理論依據
清末幣制改革主要是圍繞貨幣本位制和貨幣重量單位兩個問題進行的。清朝朝野大臣紛紛上書提出進行幣制改革,同時對銀元重量單位或“元”或“兩”發生一場爭論。光緒三十年(1904)二月,辦理商約大臣呂海寰、盛宣懷致外交部電,報告稅務司請鑄一兩銀幣,用於完納各項稅項。然而,最具影響的還是海關總稅務司英國代理人赫德(ROBTER HART)於光緒二十九年(1904)八月提出的《中國銀價確定金價論》,主張採用金匯兌本位制。
其主要內容如下:1.設立統一的造幣廠,以庫平兩為單位,鑄造一兩、五錢、二錢五分、一錢銀幣四種,另鑄一分、一厘銅幣二種; 2.銀與金的比價永遠固定,新幣八兩等於黃金一磅;3.各省造幣廠一律停鑄,合併於總廠之內;4.銀幣成色定為一兩及五錢者九成,其餘八成;5.舊幣暫準流通,限於一定期間內收回;6.金銀價格如有變動,以上諭定之。此制先以庫平一兩銀幣為主幣,與英鎊相聯,如金銀價格變動時,則金幣之價格隨著真實的金價為轉移。這就是金匯兌本位制的主要內容,它與中國傳統的銀兩制無大差別,僅是將銀錠改鑄為銀幣,基本符合中國人的習慣,因而得到了清政府大多數官員的讚同。赫德在這次幣制改革中是一個舉足輕重的人物,清政府曾有意讓其主管造幣總廠。
赫德於光緒二十九年(1904)四月二十日電告駐倫敦辦事處稅務司金登幹(TDCAMPLELL)雲:“中國政府決定建立國家造幣廠,並以管理權等等委交於我手。”戶部在其後便著手試鑄了一套面值為庫平一兩、五錢、二錢、一錢、五分,含銀量主幣為90%,輔幣為83%的新型銀幣。其與赫德提議的銀幣在形制、成色等方面基本相同,顯然是受了其貨幣理論影響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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