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觀察‖ 連真偽都分不出談何收藏和保護—— 我國文物保護的“零意識”到贗品氾濫的困局
我國的文物保護體制一直是一種行政管理體制,簡單說就是文物以國家所有為主,國家通過文物徵集從民間收集文物,統一分類、分級,由文博系統用於展示,由文物商店系統經營、出口。
建國初期,文物出口由外貿部門主管,意識不到位,管理不善,不管什麼文物可能說賣了就賣了;後來國務院開始重視文物保護,成立了圖博口領導小組,1974年國務院轉發《關於加強文物商業管理和貫徹執行文物保護政策的意見的通知》,規定“對珍貴的文物應一律禁止出口。對時代較晚、有大量复品、又無收藏價值的一般文物,可適當地組織出口” ,但要採取'少出高匯,細水長流'的方針,有計劃地組織出口。但是,實際上執行的也不理想。直到80年代末,外貿批量文物出口才在文件層面才叫停。
1982年,我國出台了《文物保護法》,外貿部門的文物移交文物部門,開始建立專門的文物管理、保護體系。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保護為主、搶救第一”成了文物立法的第一要義,其實是要先還歷史欠帳,進而才能有餘力再搞“合理利用”。
因為沒有國內市場,直到80年代,民間文物一直是“零價值”,國家鼓勵“以舊換新”,文物被民間視同廢品,政府還專門發文強調要注意在廢品堆裡可能刨出來文物,應該及時轉交文物管理部門,可見民間文物保護也是“零意識”。
“煉銅、造紙和廢品收購等部門,不要把文物當廢品處理,應當配合文物部門進行揀選”這一在廢舊物資中揀選文物的規定,在現行的《文物保護法》裡還保留著。
缺乏經濟來源、仰賴財政支持的文物行政管理,從文保單位到館藏文物,一直遭受各種渠道的流失、失竊,而且得不到足夠的保護,自然腐蝕就足以導致毀壞,而且還有大量的文化遺產得不到文保認定。
直到80年代末,民間收藏重生,收容了大量流浪文物。最初,古玩攤點零星出現在花鳥市場中,最早一批收藏家在文物商店門口等著收十里八鄉送到城裡、被文物商店拒之門外的老物件。1992年第一次北京國際拍賣會一鎚敲響了藝術品拍賣的開端,這場拍賣會拍出了300多萬元的成交額,比全國文物商店加起來賣得還多:文物終於又值錢了,而且竟然這麼值錢。從此,民間掀起“收藏熱”,古玩市場開始逐漸發展起來。
九十年代,當齊白石、張大千一張畫賣出200萬元時,民間收藏開始風生水起,甚至帶動了海外文物回流。但是,相對龐大、正統的文博體系,民間收藏顯得五花八門、魚龍混雜,官員、名流、平頭百姓、古玩店主、境外商人,都從事收藏,但是後來逐漸分裂,其中一部分取得了法律地位,如拍賣公司、文物商店;一部分取得了商業地位,如馬未都、劉益謙等以收藏家身分的成名;一部分取得了文化地位,如開辦博物館、申辦文化基金。這些都算是修成了“正果”,與市場接軌,或者與體制接軌,最終將成為逐漸發展起來的文博產業的市場力量。
在古玩市場形成直到藝術品金融化的大環境下,相當部分的基於個人興趣的收藏家,只買不賣或者偶爾交易以藏養藏,被市場邊緣化了。
收藏始終是應該以“物”為基礎的,始終要以是否佔有有價值的收藏品來衡量收藏家的層次。最初,古玩行還有比較公平的規矩,即誰的貨更好,誰就倍儿有面子,地位得到圈內的認可。在傳統的古玩行里,再牛的古玩店主,一件國寶來到屋子裡,一屋子東西都黯然失色。但是,到了魚龍混雜的全國大市場上,競爭規則就變了,因為絕大多數的公眾是不懂收藏的,所以無良商人可以爭著說自己的東西才是最好的,而只有掌握話語權的玩家,才能取信於公眾。
市場經濟帶來的最大的衝擊就是,對古玩並不了解、看熱鬧的人太多了,質量和價格都不透明,不公平交易的土壤非常肥沃。
首先,人以知為貴。一個不管因為什麼原因變成了名流的人士,巧舌如簧,公眾就信了,就成了“專家”;其次,物以知為貴,不管是什麼東西,只要炒作,價格就上去了。
現在還有一個觀點,文物只要是在海外拍的就好。實際上,海外拍的以普品和國內過去的贗品為多,珍品根本沒有想像的那麼多。但遠來的和尚會念經,在現在商業社會就有商人專門“定位”於“海外鍍金”的市場,回流一件火一件,國外有的拍賣會幾乎是把圓明園當成某種品牌,只要舉辦圓明園文物拍賣,來的人就多,價格就高,明著坑中國人。
古玩市場是一個典型的檸檬市場,特點是越是叫賣的歡的,越是有問題。反過來,不是專家,休想買到值得的東西,因為真知道自己的東西好的、難得的,人家不賣。“好東西不出手”是收藏圈的一貫的傳統。所以,能買到什麼東西,一向是件隨緣的事。但是反過來,古玩市場一旦成了大市場,再這麼搞就缺乏可持續性,時間不久就沒人願意來買了,會造成市場萎縮。
傳統上,古玩市場就不是一個童叟無欺的地盤,而是一個“買者自負”的競技場所。當奇貨可居,越來越多的“棒鎚”進入這個領域,專家互相撕咬起來,而且往往越是假專家撕咬的越歡,給公眾的印象就是整個行業不靠譜,就導致整個市場喪失了公信力。類似的例子如奶粉三lu門鬧出來以後,整個國產奶的行業都倒掉了。
再沒幾年,第一代逛花鳥市場的收藏家因為家庭、後代的原因,可能沒人支持他的興趣,因此會出手大批藏品。這個時候如果趕上一個“牛奶市場”一樣的慘淡年景,那可就撓頭了。
檸檬市場只有一條路可救,就是發展專業化,將鑑定、投資的任務交給有能力的機構。但是,這一解藥遇到一個攔路石,就是現行模糊不徹底的“文物認定制度”。
一般來說,市場遭遇暴風,我們習慣於由官方機構“給說法”,可是,在古玩這個市場上,文物官方機構還真給不出說法來。
文物行政管理,使得政府壟斷了一項重要的權力:文物認定權。文物認定權是鑑定真古玩、排除贗品出市場的一項重要權力,傳統上是有聲譽的收藏家、古玩商等人擁有的。但在現行法律體系中,文物認定權被賦予了文物主管部門,文物主管部門又把這項權力委託給了文博機構;而文博機構,由於兩大原因,拒不接受民間的文物鑑定:
一是主觀意願的問題。責任大、壓力大,卻難以衡量政績的事情,機構沒有動力抓好,也就是說缺乏做好這項公共服務的製度支持。
二是客觀能力的問題,文博機構也沒有文物鑑定的能力,體制內專家對文物的文化內涵研究的多,懂“鑑真”,但是“鑑假”不在行,沒有混過古玩市場就沒見過贗品,沒受過這方面的訓練、做不到。
文物認定,本質上是一項行政權力,也是一項公共服務。如果文博體系和文物行政部門不能履行這一義務,首當其衝受到傷害的倒不是收藏家、私權利,而是國家文博事業的大局。
鑑定能力的缺失對收藏家本身沒什麼危害,因為多年來收藏家都是“買者自負”,一開始買錯了就歷練到有一天能買對為止。但是,對於文博事業與文博產業來講,這將釀成不治之症。
一是公益的博物館體係受到根本信譽損害。因為博物館如果對真品沒有把握,研究和展示就如同沙上築城,損害一國的文化形象,現實中就有許多博物館買假、買到有爭議的高價收藏品的例子,如2003年故宮從嘉德拍賣行購進2200萬元的《出師頌》,就引發了文博界巨大的爭議,認為這一交易問題很大。後來故宮副院長肖燕翼承認嘉德自己的兒子肖洋在嘉德書畫部工作;
二是依賴市場容量增長的文博產業將喪失發展前景。鑑定成問題,消費與投資無法拉動,產業化前景自然就看淡。目前,藝術品市場體系已經完全、規模寵大,並且習近平主席夫婦親身帶動發展文化產業,在APEC期間彭麗媛帶與會的外國政要參觀首都博物館精美古代藝術品,習近平在主政福建時就提出要“像愛惜自己的生命一樣保護好文化遺產”。但是,如果文物鑑定不靠譜,真假不辨,連自己的孩子都不認識,談何愛護和保護呢?
(文章摘自:《錢衛清律師》微信公眾號 版權屬《錢衛清律師》微信公眾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