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2日 星期三

普通藏品為何能拍出上億天價


普通藏品為何能拍出上億天價?一些“拍賣公司”抓住客戶想拍高價心理獲取高額服務費
送拍前支付拍賣公司10萬元“保險費”,枯等一月卻等不到承諾的款項;清朝銅幣被“鑑定”價值300萬元,交付“宣傳費”後被告知拍賣還需“再等等”……一天內,有4位讀者向本報962555熱線電話投訴4家不同拍賣公司,反映在藏品送拍時遇到了陷阱。拍賣類的投訴,算是比較冷門的投訴類別,居然出現如此高密度的情況,前所未有。記者調查後發現,在藝術品拍賣市場中,一些所謂的藝術品拍賣公司在拍賣前以各種名義收取費用,事後又百般推諉,既不拍賣也不退還前期費用,導致客戶只能無奈“兜進”。這類現像如今頗有“蔓延”之勢。
拍前先交“保險費”
今年4月底,劉女士接到上海君禦文化發展公司打來的電話,表示對其收藏的玉石藏品“有興趣”,願意派人上門來接收藏品,並邀請有購買意向的外國“土豪團”前來鑑定和商議。這樣的承諾讓劉女士覺得該企業“有誠意”,自己也“頗為心動”。
5月9日,劉女士帶著藏品來到該公司,她看到在展示廳內,來自“歐洲”“馬來西亞”“大陸”的3個買家團正在參觀。其中“歐洲買家團”對自己的玉石一番“指指點點”後,當即表示購買意向。見過這番場景後,劉女士馬上簽了合同,最終藏品被估價為1.8億元人民幣。在簽訂合同時,該公司一位副總經理告訴劉女士,因藏品貴重,且需要出關,要繳納10萬元保險費用,費用由公司和客戶各承擔一半。“我一想,客戶專門從國外來看我的東西,而且保險費相比我的總價也算不了什麼,所以就在合同的附加條款上簽了字​​。”
好景不長,劉女士空等了一個多月。其間多次致電公司詢問,但公司總以各種理由推脫。劉女士想取回自己的藏品時,卻被告知因“違約”,無法退回之前交付的保險費。直到此時,她才意識到有問題。“誰知道他們請來了'洋托'。”記者查看了劉女士簽訂的合同,發現寫著10萬元為“策劃服務費”。
類似陷阱層出不窮
劉女士說,自己在意識到上當後,加入了一個名為“被騙一族”的藝術品拍賣方面的維權微信群。“沒想到,和我同樣遭遇的有那麼多。”記者從劉女士手機上看到,光“1群”就有1814人。
另一位向本報投訴的胡先生擁有一枚清代銅幣,由於急需用錢,他在網上找到了上海寶藝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希望能夠幫他出手。洽談後,公司口頭向他承諾能夠拍到200萬-260萬元。這個價格讓胡先生也感到十分吃驚。對方表示,需要收取成交金額的1.5%作為服務費、展覽費等在內的“前期費用”。胡先生說, 自己幾乎看也沒看就簽了合同,然後就是漫長的等待。記者從胡先生提供的合同上看到,支付的3萬元錢款前的說明為“展覽運營費”。
記者以藏家身份分別緻電上海君禦文化發展公司和上海寶藝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兩家公司的“客戶經理”均對記者說,拍賣時需要收取藏品總定價1%左右的“服務費” 。“我們前期肯定還要幫您的藏品做一些宣傳、預展等等,這部分需要您來承擔。”
拍前“服務費”是行業慣例麼?記者致電上海朵雲軒拍賣有限公司,業務部工作人員表示,客人送拍,協商價格後,公司會將藏品入庫,隨後製作圖錄、上拍清單和拍賣告知書,費用由公司承擔。若成功拍賣後,再根據成交價收取佣金;若流拍後客戶無需出相應費用。“不論是否流拍,前期都不會產生任何所謂的'宣傳費' '服務費'。”
簽合同時留個心眼
消費者在面對這樣的陷阱時該如何提防,如何維權呢?金茂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王曉鵬說,目前此類陷阱主要通過市民的貪欲,來獲取一筆宣傳費用。市民如果手上真的有寶貝,建議去拍賣行業協會網站中,挑選大型的、正規的、適合的拍賣行進行交易,它們對於藏品的鑑定和估價一般不會有太大出入。
王曉鵬表示,市民在和拍賣公司簽訂合同時,要多留個心眼,看清楚合同上的相關條款產生的權利和義務。“比如支付保險費,就必須搞清楚委託方和受益人是誰。仔細一看一般就能發現貓膩。”如果拍賣行不和客戶簽訂任何合同,或者只是口頭上有協議,出具所謂的“收據”,那更是一種拙劣的騙術。
另外,如果真的上當受騙了,也不要忍氣吞聲,而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不應縱容欺詐的行徑,一旦受騙數目超過民事糾紛的範疇,或者受害人數達到一定的規模,那麼公安機關就能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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